商丘市梁园区:多措并举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2025-11-05 08:15 来源: 巡视办

商丘市梁园区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重要指示,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和成果的运用,多措并举,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多层次传导整改压力。完善巡察情况“三通报”制度,每轮巡察反馈除了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外,常态化向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县级领导干部,区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提醒进行整改监督,多层面加大整改外部推力。2025年以来共向县级分管领导干部通报巡察反馈意见10次,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分别通报2次。

多环节压实整改责任。每轮整改期间向被巡察单位提供《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围绕巡察整改各环节工作流程、标准要求、注意事项作出书面提示,告知被巡察单位每个阶段整改工作做什么、怎样做。同时,指导被巡察单位从严抓好整改方案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报告和“双公开”等“规定动作”,解决部分单位对整改存在认识偏差、不会整改等问题。2025年以来,共向被巡察单位下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38份。

多部门强化整改督查。集中整改期内,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集中整改期满,区委巡察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本轮巡察整改情况和以前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督查验收。集中督查后,及时针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向被巡察单位下发巡察整改提醒函,督促提醒被巡察单位对尚未解决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2025年以来,共开展集中督查2次,下发巡察整改提醒函30份。

多途径启动整改问责。制定《商丘市梁园区巡察整改评估办法》,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评估,结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日常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结果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对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整改不推不动问题严重的作为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2025年以来,约谈3名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件。

多联动巩固整改成果。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呈送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后,给相关部门下达巡察建议书,推动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2025年以来分别围绕“财务管理不规范”“校园安全”等问题下发巡察建议书3份,推动开展专项治理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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