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3-09-08 18:10 来源: 商丘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商丘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四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民权县王桥镇赵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明立截留挪用村集体收入资金问题。2018年至2023年期间,张明立利用职务之便将赵庄村光伏发电收入资金18960元用于偿还个人及村委班子吃喝账;将光伏发电资金、扶贫车间维修款共计10385元占为己有;将扶贫车间租赁款24500元由个人保存未及时上交镇财政所。2023年7月,张明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夏邑县曹集乡刘营村委会主任刘英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问题。2018年至2021年期间,该村收到上级拨付的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村集体土地租金收入资金、村民捐款及其他收入共计362714元,刘英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相关收入未入账,直接用于村务开支,收入和支出等财务状况均未向村民公开公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3月,刘英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睢县涧岗乡韩吉营村党支部书记韩典忠、原村委会主任韩典钦在五保申请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6月,韩典忠、韩典钦明知该村身体残疾村民韩某某有法定抚养人,在未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的情况下,仍同意在韩某某“身体残疾无人抚养”农村五保供养申请上加盖村委会公章,致使韩某某成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后经核查取消其五保供养待遇。2023年6月,韩典忠、韩典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睢阳区郭村镇小城镇办负责人邓吉才、郭村镇谢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谢立彬对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2022年12月4日,郭村镇智慧农贸市场开工建设时,未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使用无资质的建筑公司、未聘监理公司。邓吉才、谢立彬二人监管不到位,对此负有责任。2023年5月,邓吉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谢立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四起典型案件,反映出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廉政风险隐患较为突出。有的不正确履职、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有的见利忘义,在农村涉财项目中虚报冒领、套取或侵占财政补贴资金和村集体资金;有的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对村集体收入不入账、支出不公开,直接坐收坐支、截留挪用,侵害了群众和村集体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鉴,严肃纪律规矩,落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坚决扛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主管、监管责任,强化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党中央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推动整改整治常态长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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