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汤阴法院推行“公务灶”制度
2012-04-11 19:03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弱水三千,取一瓢足饮,多者无益;米粟万种,仅三餐果腹,无欲为高”。在河南省汤阴县法院机关食堂门口,悬挂着这样两块警示宣传牌。这是该院推行“公务灶”制度、打造节约型机关的举措之一。
    2002年以前,汤阴法院由于条件限制,没有机关食堂,干警下乡晚归、公务接待,都要到外面饭店就餐,既造成浪费,又影响工作。2002年,汤阴法院为打造节约型机关开设机关食堂,干警误餐有了加班饭,公务招待有了规格限制,机关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减少。之后,该院相继出台其他相关的厉行节约措施,如针对一般两人一间办公室的情况,实行“开水打半壶”制度。还要求干警随手关灯、关水,下班及时关闭热水器、空调,杜绝能耗浪费。若违反上述规定,除通报批评外,一次还要处罚部门负责人50元。(付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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