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 被媒体曝光查证属实的扣10分
2012-05-24 19:24 来源:
  双向拦截车辆、对执法对象扣留驾驶证、超标准罚款、以罚代征、罚款不开票据等公路“三乱”现象,你遇到了怎么办?去投诉举报!近日,省交通厅下发了《河南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今后,省交通厅将对各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群众举报投诉核实和查处情况、行风评议情况等都将作为考核中的重要内容。另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的,发现一起扣10分。   【考核】 群众举报是否件件落实   今后,省交通厅将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各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包括扩权县(市)交通主管部门都在考核范围中。检查范围包括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以及规费征稽、道路运政、超限运输检查站、路桥收费站等单位和部门。   据悉,考核将围绕管理、快速反应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展开,包括各项措施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监督举报渠道是否畅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件件有回音、对违法违规情况的查处情况及群众的满意率等。   【认定】 15种情形为公路“三乱”   你要看准了,以下15种情形都是公路“三乱”,凡发生这些情况,你都可以向当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未经省政府批准擅自设立收费站、检查站;违反规定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双向拦截车辆,排队待查(3辆车以上)的;在公路行政执法中,没有法定依据罚款,超标准罚款,重复罚款的;罚款、收费不给或少给票据,使用不合法票据的;违规替其他部门代查、代收、代罚的;向过往车辆推销产品,强行拦车洗车的;自定标准收取高额拖车费和保管费,没有拖车收拖车费的;扣车后有意长时间不办理处罚手续以收取保管费的;在公路行政执法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索取贿赂、超越职权执法的;无执法证件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或执法人员单独实施行政执法的;对执法对象扣留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号牌,或违反规定扣留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违规上路查车的;公路路政管理人员超越职权范围上路查车的;超限运输车辆检查人员违反规定在检查站外查车罚款,以罚代卸或只罚不卸等。   【奖惩】 考核不合格通报批评   按照规定,凡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责任人将被辞退或开除,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据悉,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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