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从10月20日到11月20日,市委3个巡察组将分别进驻市司法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神火集团,开展专项巡察。
曾昭宝指出,巡视工作条例是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曾昭宝要求,在第二轮巡察中,必须严肃认真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一方面要着力发现极少数腐败分子的问题线索;另一方面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突出专项巡察特点,集中力量把破坏党的规矩、损害党的形象,性质最严重、影响最恶劣的专项问题找出来、弄清楚、搞透彻。要强化整改责任,坚持边巡边改。被巡察党组织要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曾昭宝强调,要持续加强巡察机构自身建设。各级巡察办要扎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职责,当好领导小组的助手、巡察组的帮手和促进工作的推手。各巡察组要勇于担当,忠诚履职。各级巡察干部要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坚决防止“灯下黑”现象。
张光明在主持会议时要求,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学习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做好巡察工作的能力水平。各巡察组要按时进驻巡察单位,依法依纪依规、深入细致地开展巡察;被巡察单位要主动支持好、配合好市委巡察组的工作,务求工作实效。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第一、第二、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司法局、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火集团公司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各县(区)巡察办主任,市委巡察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