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高 标准严 进度快 商丘市扎实开展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2012-05-24 19:02 来源:
按:今年9月1日,商丘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正式运行,这既是商丘市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也是全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重要成果。商丘市在继续做好机关工作确保正常运行的同时,对组织开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他们的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及初步成效予以刊发,供各地各部门参考借鉴。 起点高 标准严 进度快 商丘市扎实开展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商丘市纪委监察局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整体规划、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突出特色”的建设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积极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强力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商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把建设电子监察系统作为今年商丘“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建设步伐,确保走在全省前列。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对系统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建设进展情况汇报,深入实地现场指导,及时帮助解决系统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对系统建设工作从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市纪委监察局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安排,组织实施,严格督导,抓落实抓进度。 为了确保系统建设又快又好,市纪委监察局创建了“一体化团队、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推进”管理模式,对所有参与系统建设的人员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实行人员、任务、调度、进度统一管理。按照系统建设步骤,各单位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商丘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一期工程由行政审批及行政征收、视频监控、公共资源交易等三大应用系统组成,具备实时监督、信息服务、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预警纠错六项标准功能和预防性监督、视频监控两项扩展功能。在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等行政事项实施电子监察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等事项的操作流程,规范操作行为,对实施过程进行全过程的预防性监督,为预防止腐败提供了新的机制保障。同时,在采用先进快捷的手机提醒技术和对违规行为自动黄红牌警示技术的基础上,运用现代化远程网络监控手段,在市级9个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了视频监察系统,实现对办事大厅内186个窗口380余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进行远程全方位、多角度、无盲区的实时监控,能够自动将影音数据存储30天,为查处投诉问题及落实行政问责提供原始证据。 为了便于办事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办事指南、下载办事表格、查询办事结果,商丘市电子监察系统建立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行政服务中心网、公共资源交易网三个外网运行平台。这些外网除具备及时提供政务公开、信息服务、重点项目招投标公告公示等功能外,还拓展了业务范围,办事群众可以通过这些外网运行平台快捷地进行效能投诉,投诉情况将在内网及时处理,并把投诉情况自动计入绩效考核当中。 商丘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完成市级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建设和行政审批、行政征收、公共资源交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9月至12月实施二期工程,主要任务是完成市级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系统和县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2010年1月至6月实施三期工程,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市级、县级电子监察系统,并在县级应用的基础上向乡级延伸,建成市、县、乡三级电子监察网络。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着力打造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亮点 商丘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注重系统实效,特点明显。 一是坚持三个应上必上原则。结合商丘市“三项清理”结果,坚持“应上单位必上、应上事项必上、应上视频监控区域必上”的原则,把全市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的44个市直单位234项行政审批事项、19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和9个市直职能部门对外服务大厅,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其中,42个市直单位一律在办事大厅设立窗口,行政审批实现了“窗口化”服务。 二是贯彻提速减负的要求。把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间的基础上压缩30%,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一律不得高于下限”的要求,纳入电子系统监督执行,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三是构建市本级三级监察平台。一级平台是市级领导监察模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在办公室通过电脑可以实时察看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运行情况并进行监督;二级平台是市级电子监察系统监控中心模块,对全市的行政审批、行政征收、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综合分析,即时处理异常情况,对视频监控区域人员工作状态进行实时监督;三级平台是市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监察模块,负责监督本单位行政事项的受理、承办、办结等情况,对本单位办事大厅人员工作状态进行实时监督。 四是创新二个集中建设模式。创新了应用软件系统集中开发采购模式,市县两级使用统一的软件系统,便于数据采集、规范管理、有效监察;创新了数据库中心机房集中建设模式,全市统一建设一个数据库中心机房,使全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直接节省投资约1800万元,间接节省维护管理资金约360万元/年。同时,通过公开招投标,全市电子监察系统所需建设投资464万元,政府仅支付182万元,其余282万元由系统网络运营商承担。 五是建立配套工作制度。与系统建设同步进行,制定了《商丘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预警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商丘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商丘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商丘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四项配套制度,保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规范运行。 六是建设速度较快。自今年6月17日软、硬件系统设备招标结束后,市纪委监察局整合力量,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加班加点,7月15日进入了试运行阶段,9月1日正式运行。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着力保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良好运行 为确保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畅通和工作质量,商丘市纪委监察局强化措施,严格督导,狠抓落实。一是培训到位。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分别对市直单位涉及电子监察系统的操作人员和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集中测试,共组织培训4批600余人,对23名成绩不及格者进行补课。在此基础上,组织技术人员分组到市直各单位进行上门培训,指导网络对接,培训操作技能,检查试运行效果。二是督导到位。市政府主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工作促进会,市委与市直有关单位“一把手”面对面督导沟通,安排部署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工作;市纪委监察局组织8个督查组,逐单位、逐端口督察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是追究到位。根据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分别对所在单位及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商丘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自9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运行良好,共办理行政审批、行政征收事项7543项,发现行政事项办理异常情况37起,发出督查意见及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发现并纠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46起,在推动“两转两提”工作深入开展和促进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