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注重“四个围绕”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2012-05-24 17:52 来源:
begin--> 近年来,洛阳市纪委监察局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四个围绕”,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结合洛阳实际,从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入手,把反对和防治腐败的要求寓于各项工作之中,建立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协调统一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推行一把手汇报制度。2007年以来,试行县级单位“一把手”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先后有38个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一把手”向市纪律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并接受评议,督促整改廉政建设相关问题98个,提出工作建议106条。二是开展廉政专项督查工作。每年选择一批县(市、区)直单位,就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先后7批次对41个县(市、区)、市直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巡视,追究6个县处级领导班子责任,对督查巡视中发现的300多个问题,进行廉政提醒、廉政谈话,对案件线索进行调查,3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受到处理。三是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坚持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将廉洁从政情况公示、述职述廉报告公开、群众评议结果公开,增强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勤政廉政观念。四是全面开展信访监督。市纪委出台加强信访监督工作意见,对于属于案件线索的信访件转案件检查室查处,对于一般问题的信件,一律实行信访谈话。今年有47名县处级干部接受谈话。五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今年全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703个单位,其中县处级单位64个,查出违规违纪资金9.25亿元,上缴财政5974万元。六是建立出国、购车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国、购车的规定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出国(境)的人数和购车数量,今年全市出国(境)组团人数与去年同比下降15.8%,公车购置数下降24.8%。 二、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坚持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积极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公开透明。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出台了《关于市管干部提拔重用任职前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暂行办法》,严格干部提拔任重用程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确保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市委下发了《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各单位党委(党组)坚持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之中,纳入述职述廉之中、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权限之中、纳入干部巡视督查之中、纳入监督机关日常督查之中;试行政府投资项目廉政监察制度,先后对洛阳机场、市博物馆等6个市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廉政监察组,对25个中央、省拉动内需投资建设项目派驻廉政监督员,确保权力为大政方针服务、为大局服务;进一步规范单位重大事项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程序及要求;为保证制度执行力,市纪委、组织部经常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组织巡查巡视等方法,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廉政提醒、廉政谈话、发廉政提示函、调查处理的方式及时予以解决,促进权力廉洁运行。在权力公开透明上,全市各党政机关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实现厂务公开、校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化。今年,市党政领导班子分工和10名新调整正县级领导干部的承诺书在市属各新闻媒体公开,在全市产生强烈反响。通过行政服务全公开、日常工作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内部管理完全公开,架起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在权力运行监督上,实现了机制创新,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在总结推行市环保局等市直机关廉政风险防范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了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初步建立了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各单位突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与重点人员,排查各级各类廉政风险点3393个,建立防控措施2355项,初步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三、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一是投资体制框架基本建立。修订完善了《洛阳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城市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重大项目实施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监督制度,筹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府投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投资监督不断加强。二是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统筹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监督的层次和效力。在管理方式上,为财政改革搭建“信息平台”,完成“核心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信息平台覆盖全市17个县(市、区),136个乡镇,同税务部门、代理银行、人行、国库、收费单位、预算单位等500个用户实现了“三网合一”、信息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资金拨付上,变分散支付为集中支付,财政支出搭上了“直通车”;在资金管理上,变个别分散采购为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采购2001年至2009年累计采购金额达100亿元,节约资金15亿元,变“收支挂钩”为“收支脱钩”,全面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在资金使用上,变“被动埋单”为“投资评审”,强化了资金“规范监督”。三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自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067个;针对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洛阳市建设工程廉洁自律承诺暨教育监督暂行办法》、《洛阳市建设工程廉洁自律承诺书》,逐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构建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四、围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深入开展惠民实事廉政专项监察,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认真落实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资格认定政策,积极推进审核、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取消不符合条件的购房户1592家,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积极开展“一岗五金”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9651个公益性岗位和城乡低保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项目资金、救灾专项资金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协会脱钩、虚假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督、公路“三乱”治理等工作;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补课、乱办班等加重群众负担案件25起,先后有2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和问责。积极推进民主评议政府职能部门98个重点科(室)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建立全市行风评议听证制度,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重大决策;注重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办好“洛阳市行风晴雨表”、《行风热线》、《政府与百姓》等栏目,受理群众各类诉求55368件次,办结反馈54814件,群众满意率为95%。同时,注重建立维护群众利益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