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自律的权力,必然走向异化;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走向腐化。如何防止权力滥用,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这既是群众关心的热点,更是纪检监察机关长期思索并着手解决的问题。我市开展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就是给权力装上 “监控系统”。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三化”协调发展、构筑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撑建设的关键时期,一批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上马,许多土地被征用,大量资金在流转,必然存在着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廉政风险。我们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根本出发点是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使党员干部规避风险、远离腐败,不犯或少犯错误,这也是关心爱护和教育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
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风险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风险点找不出,防不住,控不好,最终导致“针尖大的窟窿透过斗大的风”。 所以,我们要认真搞好廉政风险点的全面梳理排查,敢于真查、真找、真揭问题,不避实就虚,不避重就轻,不避难就简。
这次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要求非常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就是要分别查找个人岗位、单位内设机构及单位存在的四种类型的廉政风险:思想道德风险,权力运行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要把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查找对象;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领域和舆论关注热点作为重点查找领域;把涉及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部门作为重点部门。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科学性就在于,它把廉政风险当成具有物理属性的事情来对待,可以评估和描述、能够分类和分级、可以预见和管理。我们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按照风险发生的概率、危害程度和违法违纪的性质等方面确定风险等级,细化风险内容、明确风险形式,编制岗位风险等级目录,针对风险等级建立一个相对科学的管理体系。不同级别的风险,建立完善不同的管控制度,明确不同的管控责任人,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必然促进权力规范化运行。
《礼记·中庸》有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只有坚持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把用权的各个环节、掌权的各个群体都监管到位,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火墙”,才能减少和控制诱发腐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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