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体现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之中,从即日起,商丘廉政网将连续发布对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各县(区)委书记、部分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书记、各县(区)纪委书记、部分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访谈,旨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主持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各项党内法规都不得与《党章》相抵触。请您谈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如何维护树立《党章》权威的?
倪玉民: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纪律要求,处处体现着“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将党章关于廉洁自律和纪律要求的具体化。我认为《准则》和《条例》维护树立了《党章》的权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体现了《党章》要求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章》总纲中要求要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遵循党章要求,《准则》在第二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在普通党员中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准则》、《条例》对领导干部有更高的要求,如:《准则》中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也不再局限于“廉洁从政”,而是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内容。
二是体现了《党章》的核心理念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准则》和《条例》实现了规范对象“无例外”、规范领域“全覆盖”。尤其是《条例》中明确提出“违反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都必须受到追究,突出强调了党员高于普通公民的行为规范、严于法律的纪律要求。《条例》将纪律处分对象涵盖了所有党员和党组织,其中不少条款在原有基础上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体现了《党章》规定的纪律处分总要求。《党章》第38条指出,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条例》重申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明确规定,处理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同时,规定了适用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的具体情形,使犯错误的党员能够及时迷途知返,避免滑向犯罪的深渊。
四是体现了《党章》提出的以德治国的理念。《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广大党员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标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可以说《准则》和《条例》如一套组合拳,立德立规并举、一正一反配合、自律他律结合。
访谈现场
主持人:倪书记,刚才您谈到《准则》和《条例》全面体现了党章的要求,那么在您看来,这两部新规有什么突出的特点?
倪玉民:通过认真学习,我认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突出纪法分开。新《条例》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将纪律与法律完全分开,使党规党纪与法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相互配合,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合力。
二是突出纪在法前。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滑向犯罪的深渊。这次修订的《条例》,把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扯袖子、咬耳朵,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绝不手软,让党员干部敬畏纪律,守住底线。前几天媒体曝光的山东巨野县田桥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魏衍顺因吃拿商户2个苹果未交钱被诫勉谈话,也就缘于此。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新《准则》、《条例》对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主持人: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有把党规党纪放在心上。倪书记,请您结合实际谈一谈如何将《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
倪玉民:示范区有6000多名党员,党员队伍总体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党员混同于普通群众,有的党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害群众的利益,有的对违纪党员处理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等等。就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我们将持续做好以下四项工作,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坎上、脑海里。
一是抓好学习全覆盖。《准则》和《条例》公布后,我们第一时间召开了由示范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工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逐条逐句逐字学习,真正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下一步还要通过专题辅导、知识竞赛、巡回宣讲等形式,深化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和认识。
二是夯实责任敢担当。党员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在党员干部蜕变的过程中,如果组织管理监督到位,同志们帮助到位,干部就不会倒下去。作为党委书记,要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逐级夯实责任和压力;作为班子成员,要牢记利剑在上、高悬心头,既严以律己又“一岗双责”,自觉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不让一个同志掉队。
三是健全制度堵漏洞。我们先后出台了《示范区党工委党政联席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示范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五个不直接分管以及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市政工程、安置房建设分配等制度,在预防腐败方面起到了“防火墙”的作用。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表率,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
四是强化保障做后盾。今年,我们在市委、市纪委的大力支持下,配齐配强了示范区纪工委的领导班子,充实了纪工委的工作人员,建立了纪工委办案场所。下一步,示范区党工委还要大力支持纪工委的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面临的阻力及时协调解决,做纪工委的坚强后盾。对一些确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切实把依规治党和依德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