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丘市纪委对巩固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2013年以来,巩固在主持实施梁园区、睢阳区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项目建设过程中,从其子巩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参与经营的种业公司采购小麦原种18万公斤,累计金额100.72万元,其行为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采取虚列专家技术服务费的方式,套取项目资金3.56万元,用于支付业务招待等费用,其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2015年12月24日,经商丘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巩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