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居心不良的所谓‘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污染源’。”昨天下午,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商丘中院现任院长痛定思痛,深刻反思了前任院长受贿一案。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要求,法官要过好“三关”、把好“三关”,尤其慎防节前腐败。
商丘现任院长反思前任受贿案
“站在这个发言席上,我的心情格外沉重,惨痛的教训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我到商丘中院后,因张志军引发的法院领导干部腐败案一直是我们无法回避的话题。”商丘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海萍在发言台上说,自1996年,原商丘建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志军,在承接工程、征用土地、司法诉讼等过程中,大肆行贿,拉拢腐蚀党政领导干部,通过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牟取巨额不当利益。
诉讼中,张志军为达到胜诉目的,先后3次送给商丘中院原院长郑全成人民币共40万元,送给原副院长袁××5万元,送给副院长张××8万元,送给原经济二庭庭长李德才15万元,送给原民事二庭副庭长王慎杰21万元。
案发后,郑全成、王慎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10年,李德才被开除党籍并调离法院系统,袁××、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涉案人员既有法院‘一把手’,也有已退居二线的老领导,还有刚走上领导岗位、很有前途的业务骨干。”宋海萍说,他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剖析,认为主要有4个原因:理念信仰发生动摇、在改革开放中迷失方向、对领导决策权和审判权的监督不力、存在侥幸心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宋海萍说,以前的商丘中院制度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全,但落实不够好。尤其是党风廉政制度形同虚设,对院领导缺乏有效的监督,法官所办案件中没有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反映问题渠道不畅,给一些人钻了空子。“在与涉案的部分人员谈话中我了解到,在收受张志军的钱财时,他们也曾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可面对金钱,侥幸战胜了理智,他们最终铤而走险,在下不为例的自我安慰中,一失足成千古恨”。
法官交友是政治素质的体现
通过反思郑全成的案件,宋海萍提醒法官,一定要谨慎交友。“法官的身份、地位决定了法官交友不是个人小节,而是政治素质高低的体现”。
宋海萍说,有一次,张志军见王慎杰从出租车上下来,便很“关心”地说:“给你买部车吧?”第二次见面就给了王15万元,结果王陷入了张早已挖好的陷阱。因此,对居心不良的所谓“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污染源”。
张立勇要求,法官要过好“权力关、名利关、人情关”,把好“家庭关、交友关、朋友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交往;严禁插手过问非自己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秘密。
在外部监督方面,张立勇要求,今年年底前省高院的判决书全部上网;明年上半年,各中院的判决书全部上网;明年年底,各基层法院的判决书要全部上网,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