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党纪戒尺 强化监督问责——访宁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刘乐金
2015-12-23 17:35 来源:

主持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创新实践成果的固化和升华,明确了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道德标准和纪律底线,是全体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铁律,请您谈谈对此的理解?

刘乐金: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是通过对近年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进行总结和提炼,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把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两部党内法规相互贯通、相辅相成,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对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责任清单”;《条例》则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重在立规,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同时,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有力支撑。

主持人:刘书记,两部党内法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和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标尺和准绳,请您谈谈如何才能用好《条例》这把尺子,把握好尺度,使纪委工作更能担当?

刘乐金:我认为,要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第一,要切实转变惯性思维,提高履职能力。从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要突出提高5种能力:一是提高发现和揭露违纪行为的能力;二是提高运用理想信念、政策纪律等做思想政治工作,促使犯错误党员悔过改错的能力;三是提高调查取证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判问题的能力;四是提高开展问责追究的能力;五是提高加强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的能力。第二,要坚持从严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要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织密监督制约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使“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无处躲藏,决不让纪律执行有“漏网之鱼”。第三,要坚持从严执纪,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对照正负面清单,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要抓大不放小,既要“拔烂树”,又要“治病树”,更要“护森林”,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四,要坚持从严问责,动辄则咎。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执行《条例》,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要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对挑不起“一岗双责”担子的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第五,要带头遵守纪律,坚守责任担当。作为承担监督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格执纪,更要带头守纪,做遵守纪律的楷模,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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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现场

 

主持人:刘书记,请您谈谈宁陵县在学习贯彻两部法规中有什么好的做法,您认为下一步如何运用两部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刘乐金:新的《准则》和《条例》颁布后,县纪委及时安排学习贯彻工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统一发放了《准则》《条例》单行本,并开展了“五个一”集中学习周活动:即组织一次集中辅导,举办一场专题研讨,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开辟一个宣传栏,组织一场知识测试等,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思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创新中实现新突破。

明年是两部法规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关键年,如何运用两部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抓:

一要围绕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加大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力度,把道德标准和党的纪律深深地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近年来,我们相继开展了 “全员学廉、干部讲廉、家庭助廉、领导述廉、群众评廉”的“五廉”教育活动,稳步推进廉政文化进产业集聚区、进机关、进学校,改造、提升县廉政文化广场,建立电子廉政服务平台,开通廉政微博,并创造性地开展了警示教育进法庭等活动,这些做法对增强党员拒腐防变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些好的做法,不断强化教育效果。

二要围绕强化“不敢腐”的自觉,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增强震慑力。今年,我县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和监督责任不力的5名干部予以问责,通报了3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如乔楼乡中心校副校长孟令涛不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该乡中心小学校长石海杰大操大办母亲丧事一事不仅不制止,而且还组织人员参加,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坏影响。对此案我们及时进行了查处和问责,给予孟令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行政免职。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开展纪律审查和巡察、监督、问责,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的党员干部,发现一个惩处一个。同时,县纪委还将建立自己的官方微信,凡是经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案件,一律在微信、微博、网站上点明道姓地曝光,进一步增强执纪监督问责的效果。

   三要围绕强化“不能腐”的自觉,加大制度建设和落实的力度,堵塞权力漏洞。今年,我们围绕加强监督,对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出台了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宁陵县委巡察制度等多项制度。首批对县司法局等三个单位的巡察,取得了初步效果,促进了全县的反腐倡廉建设。下一步,我们还要建立约谈制度,进一步完善下级党委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等,切实做好《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的实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依规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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