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5人因贪污克扣扶贫项目资金被严惩
2015-09-18 15:45 来源:

     胡久峰,男,19634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中共党员,宁陵县乔楼乡曹集村原党支部书记。

邵诗刚,男,197012月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中共党员,宁陵县乔楼乡曹集村原村委会主任。

李永操,男,19705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宁陵县乔楼乡曹集村原党支部副书记。

邵诗军,男,19542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宁陵县乔楼乡曹集村原村委会副主任、会计。

2015415日,4人因贪污扶贫项目资金,经宁陵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久峰、邵诗刚、邵诗军、李永操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2015824日,因犯贪污罪,胡久峰、邵诗刚、邵诗军分别被宁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李永操被宁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其主要违纪违法事实:经查,201389月份,财政扶贫到户增收山羊养殖项目实施时,4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手段,私分山羊85只,其中,胡久峰、邵诗刚、邵诗军各分得山羊20只,价值人民币1.6万元;李永操分得山羊25只,价值人民币2万元。

吕传海,男,19569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宁陵县逻岗镇小郭庄村村委委员。201515日,因非法占有扶贫项目资金,经宁陵县逻岗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吕传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其主要违纪事实:经查,20149月,财政扶贫到户增收生猪养殖项目实施过程中,吕传海利用职务便利,每头生猪向项目实施群众克扣100元,非法获利3400元。

微评:昧心侵吞救命钱  贪图小利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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