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纪委监察局紧扣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
围绕工程建设进度,加强监督检查。年初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到具体项目,并与各地政府签订责任状,明确时间进度要求。围绕序时进度完成情况,特别是对各地项目开工情况,采用面上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现场交办和事后督办,确保督查效果。组织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面上督查,对项目开工建设的情况进行逐个现场点评。在此基础上,针对如皋、如东等地保障房开工建设进度缓慢问题,两次现场重点督查,并直接交办相关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必须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建设项目实质性开工。
围绕保障性安居房的分配,加强监督检查。会同住房保障、财政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要求,加强对分配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镇(街办)审核人员培训,派员到会讲解相关纪律规定及廉洁分配的要求,严把分配初始关。对相关侯选名单全部在南通日报等媒体及社区进行公示。同时通过信息比对等手段对侯选者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廉租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对象上分别淘汰19户。此外,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代表参加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以及经适房抽签摇号,现场监督全过程,确保公开透明。
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加强监督检查。针对保障性住宅工程建设特点,先后举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员上岗培训、考核,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上岗培训和继续培训教育,同时通过质量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观摩会,扎实推进质量标准化管理,强化各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意识。为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监管,以动态监督检查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季度专项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的检查,不断加大巡查和抽查的力度和频次。去年以来,巡查保障性工程276项次,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37份、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12份、签发《工程质量抽测单》31份,签发不良行为记录2份。对质量行为不规范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促进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总体提高。
围绕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监督检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地区及部门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全部解决。对部分项目工程报批手续不全的问题,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备条件,及时补全补齐相关材料和程序。针对如东县个别项目开工进度慢的问题,专门下发督办函,确保整改工作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