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领导出席会议举办单位不得送礼
2012-05-23 17:28 来源:
河南省监察厅要求,未经批准,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出席活动的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同时,还要求,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举办或变相举办公款旅游性质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举办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研讨会、论坛活动;各地区不得异地举办或组织各种“轮流做东”联谊性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严禁利用举办活动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目前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工作已在河南省拉开,并作为今年河南省纠风十大任务之一来抓,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此次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从活动审批、经费管理、领导出席三个关键环节入手。 针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
在这次清理中,有以下几类活动一律予以撤销: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或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活动;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的活动;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