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党的十八大代表、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
2013-02-06 10:10 来源:

    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齐鲁大地从来就给人一种历史的厚重感。而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则奠定了我国古代“民贵君轻”的思想基础。作为“孔孟之乡”的山东省,总会给人们带来惊喜与收获。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十八大向全党发出的最强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就要坚持惩防并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十八大代表,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颇有心得地说。
    记者:李书记,请您谈谈纪检监察机关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性。
    李法泉:“任何腐败现象,都是对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的根本背离。”李法泉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必须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着力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才能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
    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从山东省情况看,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访举报占总数的90%。必须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着力点,以重点带全面,积小胜成大胜,才能化解矛盾、凝聚民心、汇集民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记者:山东省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法泉:“老百姓最可爱,当你真心为他们办事的时候,他们会给你意外的感动。” 李法泉欣喜地说,“今年5月,我省乐陵市农民李国成拿到了被截留的小麦直补款,不顾手有残疾,用了整整5天时间,专门给省纪委写了一封感谢信,令人十分感动。”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不同发展阶段呈现不同的特征,必须分类施策、多管齐下。”李法泉指出,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我们开展专项治理,使问题止于初始、禁于初发。对于群众反映集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妥善解决问题,疏解矛盾纠纷。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要严肃查处,有效遏制问题易发多发势头。
    记者:听了您刚才的介绍,很受鼓舞。下一步山东省在进一步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方面,有什么打算?
    李法泉: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完善民情反映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准确地掌握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需要我们做些什么。二是完善民权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保障群众权益的责任体系、发展民利的科学决策机制、惠及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保障机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充分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三是完善民忧解决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什么问题反映强烈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四是完善民意测评机制,创新民主评议形式,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纳入民意调查范围, 提高群众参与率和民意测评的公信力,强化测评结果运用,把我们的工作真正交给群众评判,发挥好群众在维护自身权益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建立起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记者 陈晓哲 尹 健)

责任编辑 曹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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