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县推行公务出行“拼车”制度。截至目前,该县108个单位的290台公务用车,油耗同比下降32%,减少公车出行400台次,预计一年可节省开支400余万元。
鹤峰地处湘、鄂两省交界,是无铁路、无机场、无高速公路、无国道、无水运的县。党员干部到外地出差开会,过路费、油费、司机住宿费加起来,往返一趟往往花费近3000元。为规范公车运行管理,减少公车运行费用,该县成立公务出行“拼车”领导小组,建立拼车QQ群实时沟通信息,并由县委总值班室负责公务出行“拼车”协调工作。同时,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均比照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公务用车“拼车”协调工作,形成公车资源整合协调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
该县规定,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收到外出公务活动通知后1小时以内将本单位人员外出的时间、地点、人数、停留时间、是否安排公车出行等情况报告给公务出行“拼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协调。所有公车出行一律提前报告“拼车”领导小组办公室,服从其统一调度和安排。
同时,该县对各单位公务用车运行支出情况实行月审核,进行百公里油耗核算,各单位每月统计车辆的行车里程、耗油量、燃油费、洗车费、维修费并予以公示。对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讨,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