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在审计7位正厅级干部 4市市长受审计
2012-05-29 13:27 来源:
厅级干部在位置上干得如何?有无利用权力干预建设项目,为他人及亲属牟利提供便利,搞钱权交易?有无贪污受贿行为?财政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怎么样?审计之后就能清楚了。
  昨日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今年,省审计厅将对濮阳市市长梁铁虎(2004年3月任现职)、新乡市市长李庆贵(2006年3月任现职)、郑州市市长赵建才(2006年3月任现职)和许昌市市长李亚(2006年5月任现职)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省直部门审计的对象是省国家安全厅厅长王旭升(2005年1月任现职)、省林业厅厅长王照平(2005年5月任现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张成智(2003年8月任现职)。
  审计时限是从任现职起至2008年8月底审计范围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任现职起至2008年8月底。
 
  河南4市市长接受审计 本次审计重点集中在8个方面
  
  6日,省审计厅下发《省辖市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2008年省直部门3位厅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省辖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这意味着,2008年我省一批高级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拉开了帷幕。
  濮阳等4市市长接受审计
  此次的市长审计对象有4人,分别是:濮阳市市长(2004年3月任现职)、新乡市市长(2006年3月任现职)、郑州市市长(2006年3月任现职)和许昌市市长(2006年5月任现职)。审计的时限是市长任现职起至2008年8月底。审计的范围包括:省辖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市辖县(市、区);以政府性资金收支为主线,审计资金的收入、管理、分配、使用和效益等。对有关重大事项,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本次审计的重点集中在8个方面,分别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审计、收入审计、支出审计、经济决策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管理制度审计、经济政策执行审计和廉洁自律情况审计。
  按照方案,各审计组从现在开始进入审计实施阶段,11月10日前完成审计实施阶段的任务。11月20日前,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12月10日前,提交审计决定和审计结果报告。
 
  3名省直部门领导接受审计
  此外,省审计厅还将对省国家安全厅厅长(2005年1月任现职)、省林业厅厅长(2005年5月任现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2003年8月任现职)3名厅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的时限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任现职起至2008年8月底,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的内容也包括8个方面: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资产情况;负债及信用担保情况;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经济工作目标或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实施及其效益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情况。
  在时间安排上,省审计厅要求,10月底前完成各项目实施阶段的任务;11月10日前,各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11月30日前,提交审计决定和结果报告。
 
  首次审计6名公检法“一把手”
  除此之外,部分省辖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主要领导也将首次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他们分别是:驻马店市中级法院院长(2001年1月任现职),濮阳市中级法院院长(2002年12月任现职),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2002年12月任现职),省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长(2002年12月任现职),新乡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01年9月任现职),省公安厅副厅级侦察员、南阳市公安局局长(2001年9月任现职)。审计时限是:“三长”任现职起至2008年8月底。
 
  审计范围主要包括:审计“三长”所在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财政预算、财务收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资产、债权和债务管理,以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三长”个人执行廉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在时间安排上,省审计厅要求,11月10日前完成各项目实施阶段的任务;11月20日前,各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12月10日前,提交审计决定和结果报告。
  经济上清白否“三长”来过关 审计对象:省辖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审计时限:从任现职起至今年8月底,已有6人接受审计
  
  公检法“三长”任期内,个人收入、住房、用车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情况怎样?有没有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从今年9月初开始,河南省审计厅首次对省辖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下称“三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首批有6人接受审计。
  6日,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审计厅是受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的委托进行此项工作的。据了解,首批6名“三长”审计过后,该审计活动将会陆续展开。
  根据《省辖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此次审计时限是从“三长”任现职起至2008年8月底,今年12月10日前,省审计厅派出的各审计组要提交审计决定和结果报告。
 
  审计范围主要包括:
  审计“三长”所在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财政预算、财务收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资产、债权和债务管理,以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三长”个人执行廉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的重点共七项:
  其中包括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比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调整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以各种赞助、捐赠等名义索要、无偿占用钱物,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等问题;法院、检察院收取诉讼费、执行费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随意调整收费标准和收费比例等问题,公安是否将罚没、暂扣物资长期私存私放、强行占用、擅自处理甚至丢失等问题。
 
  是否廉洁自律也是重点审计内容
  围绕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各项收支情况审计,关注“三长”任期内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重点审计“三长”在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决策的审批、直接经办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包括个人收入、住房、用车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情况;有无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无违反规定领取兼职报酬;有无利用权力干预建设项目,为他人及亲属牟利提供便利,搞钱权交易;有无贪污受贿;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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