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面向了全体党员,又突出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请您谈谈对此的理解和认识。
姬脉常: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坚强决心。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是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一个很鲜明的特点。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修订后的《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从3600字精简至281字,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准则》作为一项正面倡导廉洁自律的党内法规,明确了党员廉洁自律的标准,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树立了全体党员应当模范遵守的道德标准。同时更加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恪守“四个坚持”,还要进一步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二是修订后的《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类,避免了以往执纪量纪依据过于零散碎片化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确立了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例外的纪律原则。同时,《条例》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单独规定了“领导责任”,比如: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其主管范围内切实履行应尽的领导职责,不能为官不为、失职渎职;对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及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也做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这些都体现了《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的特点。
主持人:贯彻《准则》和《条例》关键在落实,请您结合实际谈谈在学习贯彻落实这两部新规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姬脉常:立规易,执纪难。贯彻落实两部新规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我认为要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见成效。在“学”的方面,要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建“三会一课”内容,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逐字逐条学原文,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领会立意内涵,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在“思”的方面,要联系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基层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实际,以《准则》和《条例》为依据,查找薄弱点、案件汲教训,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践”的方面,要自觉运用《准则》和《条例》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在“悟”的方面,要把学习和实践转化为心灵的感悟,积极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定位,先学一步、学深学透、活学活用,以修订后的两项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在具体执纪中绝对不能出现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访谈现场
主持人: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对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您作为民权县的主要领导,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您认为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方面应该如何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
姬脉常: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坚决不当“老好人”,不敢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一方面,我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当好“领头雁”。一是带头深学,既学习党规文本,又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三是带头笃行,严格按照《准则》与《条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一人说了算。另一方面,县委作为责任主体,将主动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一是扎紧制度的“笼子”。与各级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增强针对性和约束性,着力形成抓书记、书记抓的良好局面。二是擦亮监督的“镜子”。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四色监督卡”制度,对新调整的干部发放“绿色监督卡”,提醒干部在走上领导岗位后应注意的事项,打好“预防针”;对发现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发放“黄色监督卡”,促使干部改正缺点和错误,对其实行重点教育和管理;对考核中发现问题和满意度不高的干部,发放“蓝色监督卡”,要求其明确整改目标,限期改进;对诫免谈话的干部发放“红色监督卡”,要求干部在一周内作出书面承诺,实行跟踪管理。三是高举惩处的“尺子”。指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