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岭县“四项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012-04-10 08:10 来源: 吉林省监察厅网站

    吉林省长岭县纪委监察局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治”六位一体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
    推进落实教育机制,增强干部素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结合中心组学习,主要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开展政治理论和党纪条规教育,县纪委书记亲自上廉政党课;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员教育,推行党员服务承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推进落实管理机制,改进工作作风。长岭县纪委着力从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出发,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模式,实行乡镇履职承诺制,推行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建立村级信访接待室制度、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的“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推进落实监督机制,激活民主监督。在全县每一个村实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每一个村都要下派村务廉政督查员,指导村级民主管理及农村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还通过培训管好报账员,落实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搭建公开平台,落实村务公开,建立“三资”监管统一运作机制等,较好落实农村“三资”监管。
    推进落实惩戒机制,严肃党风政纪。在各村建立年度综合评价体系,县纪委委派各乡镇纪委书记按下达到各村的目标责任制进行逐个考核,每月考评一次,结果在公开栏通报一次。开展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双述双评是村干部既要向乡党委政府述职述廉,又要向村民代表和广大党员述职述廉,还要接受群众民主评议及乡党委政府考评,述职述廉评议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同时,深入落实三项谈话制度。健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制度,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赵宝忠 张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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