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代表:在改革创新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2013-01-14 17:23 来源: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11月9日,记者就惩防体系建设采访了党的十八大代表,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怀臣。
    记者: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四川省是如何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的。
    王怀臣:四川省委始终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摆在全省工作大局的重要位置来部署推进。省委制定下发了《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将全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263项具体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
    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亲自担任省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全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省长蒋巨峰也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去年以来,每一名省委常委分别带队,对全省21个市(州)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一半以上的省直部门进行了抽查。
    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我省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省上下形成了“党委(党组)抓全面、纪委抓协调、市州抓联动、部门抓深入、基层抓延伸”的良好格局。
    记者:据了解,四川省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引入了社会评价的做法,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王怀臣:“政之所兴,在顺民意。”群众满意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高标准,自然也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取向。省委书记刘奇葆反复强调,要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扩大群众的有序参与,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赢得群众认可支持,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我担任省纪委书记后,一直在思考和谋划落实这一要求。为此,省纪委结合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决定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防腐败工作成效等纳入评价内容,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党委政府形象、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和各地各部门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最高标准。
    一是系统设计评价体系。制定全省统一的评价指标和操作规范,设置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4个一级指标及15个二级指标,既全面涵盖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内容,又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
    二是科学实施民意调查。委托专业的民意调查机构,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开展民意调查,确保受访者作出的回答更加客观真实。按省、市、县三级,对调查结果分别进行数据汇总和分析评价,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对调查数据进行专门分析,找准群众的诉求。
    三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我省出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运用的实施意见,定期将全省综合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各地综合、分项评价结果及排名情况印送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量化指标,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选拔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对综合评价结果低于平均分值、排名靠后、群众反映问题较突出的地方,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发出专门的督办函,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目前,我省已开展了两次社会评价,及时通报和反馈了评价结果,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正党风、顺民意、促和谐的综合效果。今年1月至9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群众信访3万余件,同比下降22.57%,全省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75%,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指数达82.75,上升1.04。
    记者:四川省惩防体系建设进展如何?下一步将如何开展?
    王怀臣:目前,我省已建成了以七大机制为重点、519项制度为支撑的具有四川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有力营造了政治清明、作风清新、为官清廉的良好环境,为四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专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战略部署,谋划和制定我省下一个五年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和阶段性目标,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惩防体系建设,在改革创新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在完善制度中强化惩防体系建设,在把握规律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在社会参与中延伸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开放性,以惩防体系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记者 尹 健)

责任编辑 曹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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