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纪委监察室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2012-05-24 17:52 来源:
     begin-->  省司法厅党委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在工程建设、干部选任、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推动预防腐败关口前移,促进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全程参与,加强对基建工程领域的监督。司法厅先后出台了《河南省司法厅实施招标和基建工程监督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对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凡有招标、基建工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的单位,必须成立由同级纪检监察机构参与的监督小组,从立项论证、编制预算、投标单位资质审查、监理单位审查到工程决算审计、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直属单位5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要将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报厅纪委监察室备案。建立基建项目报告制度、审计制度,直属单位凡单项合同10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永久性出让等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标,并将招投标实施方案报厅纪委监察室备案,对工程建设投资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厅纪委监察室要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全程监督,有效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滋生腐败,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基建工程方面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完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司法厅党委以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机制,及时出台了《厅管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记功前征求反馈意见工作试行办法》,要求在选拔任用干部和评先记功前都要由纪委监察室审核把关,出具廉政鉴定。截至目前,厅纪委己做出廉政鉴定278人次,其中提出不宜提拔使用3人次,不宜评先记功2人次,暂缓评先记功2人次。在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纪委监察室都全程参与,形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职追究的监督链条。同时,对社会关注的公务员招录、司法行政干警招录工作加强了监督,重点对面试和体检实行逐环节、全流程的监督,确保了招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在司法厅及省监狱管理局机关机构改革干部调整交流、省属监狱劳教单位政委和省属监狱企业总经理选拔任用、公务员招录、司法行政干警定向招录工作中,厅纪委监察室参与监督80多人次,参加出题、笔试、面试、答辩、评分、推荐、考察等专项监督活动20余次,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依纪依规有序开展,切实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厉行节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为反对奢侈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司法厅党委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主管财务的副厅长和厅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大额资金支出监督小组,对超过30万元的支出项目进行监督。项目实施单位要向监督小组报告项目意向、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对单笔支出在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规定由厅纪委监察室派专人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对超标准和不必要的支出项目纪委监察室可予以核减或取消。今年以来,厅纪委监察室参与物资、设备采购等资金使用项目监督8次,涉及金额650万余元。 end-->
  • 版权所有:商丘市纪委监察委
  • 豫ICP备13020693号  E-mail:sql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