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攻坚阶段,各县(区)纪委监察局重拳出击、铁腕问责,又有14名责任人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受到党政纪处分。
示范区
平台办事处人大主任潘鹏等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6年7月19日,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平台办事处人大主任潘鹏、平台办事处平台居委会包村干部陈爱民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7月19日上午,示范区纪工委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察,发现郑平路中段新区物流中心厂内主干道扬尘较多,建筑材料未做到百分之百防尘全覆盖问题。该厂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平台办事处负责,作为分管此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平台办事处人大主任潘鹏,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平台办事处平台居委会包村干部陈爱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2016年7月19日,经示范区纪工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爱民党内警告处分;经示范区监察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潘鹏行政警告。(据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分局消息)
宁陵县
张弓镇党委书记李红旗等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6年7月20日,宁陵县纪委监察局对张弓镇党委书记李红旗,张弓镇党委副书记、代镇长赵儒磊,张弓镇党委副书记徐鹏,张弓镇北村支部副书记张远周(主持工作)等人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7月20日,市县两级督导组对张弓镇实地督导时发现,张弓镇政府西侧、张弓镇老酒酒业大门北东侧、张弓镇政府西侧路北、S327省道公路张弓段北侧四处施工工地没有设立围挡,现场沙石料没有防尘覆盖物,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给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作为张弓镇党委书记李红旗同志履行工作职责不力,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且在调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掩盖镇领导班子分工事实,给组织调查工作带来被动,造成了较坏影响;张弓镇党委副书记、代镇长赵儒磊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张弓镇党委副书记徐鹏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张弓镇北村支部副书记张远周(主持工作)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弓镇党委书记李红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弓镇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书记徐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弓镇北村支部副书记张远周(主持工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弓镇党委副书记、代镇长赵儒磊行政记过处分。(据宁陵县纪委监察局消息)
睢阳区
新城办事处紫金社区党支部书记曹彦良等2人受到党纪处分
2016年7月20日,睢阳区纪委对新城办事处紫金社区党支部书记曹彦良、党支部副书记武士艳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6月4日,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单》,要求新城办事处辖区内远大凯旋城建设项目土方未完全覆盖问题进行整改,7月17日,市环保局督察时,上述建设项目仍存在防尘、降尘标准低的问题。新城办事处紫金社区党支部书记曹彦良、党支部副书记武士艳身为所在片区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工作人员,对此应负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0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曹彦良、武士艳党内警告处分。
文化办事处星光社区党支部书记、网格长乔霞等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6年7月20日,睢阳区纪委监察局对文化办事处星光社区党支部书记、网格长乔霞,星光社区副主任、网格员郭艳红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7月20日,睢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察组发现,君台路以东平原路以西南京路路北有一堆泥土没有清理,也没有覆盖防尘网。文化办事处星光社区党支部书记、网格长乔霞,星光社区副主任、网格员郭艳红身为所在片区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工作人员,对此应负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0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乔霞党内警告处分;经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艳红行政记过处分。
古城办事处西清真寺社区党支部书记、网格长杨景玲等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6年7月20日,睢阳区纪委对古城办事处西清真寺社区党支部书记、网格长杨景玲、西清真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刘芝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7月20日,睢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察组发现,清真寺街与白衣阁街交叉口附近生活垃圾没有及时清运。古城办事处西清真寺社区党支部书记、网格长杨景玲,西清真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网络员刘芝身为所在片区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工作人员,对此应负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0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景玲党内警告处分;经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芝行政记过处分。
古宋办事处叶园村主任、网格员王志勇受到党纪处分
2016年7月20日,睢阳区纪委对古宋办事处叶园村主任、网格员王志勇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7月20日,睢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察组发现,商鹿路叶园村西侧生活垃圾没有清理,也没有覆盖防尘网。古宋办事处叶园社区主任、网格员王志勇身为所在片区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工作人员,对此应负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0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志勇党内警告处分。
东方办事处华夏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网格员周洪伟受到党纪处分
2016年7月20日,睢阳区纪委对东方办事处华夏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网格员周洪伟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7月20日,睢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察组发现,华夏社区淮河路口腔医院附近一商铺门口垃圾散存,杂物乱堆乱放。东方办事处华夏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网格员周洪伟身为所在片区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工作人员,对此应负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0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洪伟党内警告处分。(据睢阳区纪委监察局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