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规范乡镇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
2012-05-24 19:40 来源:
南昌市把规范乡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工作来抓,在去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各乡镇全面推行。各乡镇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并落实对口部门具体操办;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制定配套制度,明确操作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乡镇小型工程项目招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加强施工管理,督促审计部门严格工程决算,对不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注重抓“五个环节”:一是项目告知。乡镇小型工程进行招投标,业主单位要告知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二是信息发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要通过广播、公告等有效形式公开发布,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真实、准确。三是评委组成。要求评委必须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主要由乡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干部组成。四是评标定标。各县区参照有关规定制定简易、有效的操作办法,严格按照事先公开约定的办法开标评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五是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具体操办部门要及时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该市要求各县区将乡镇实行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情况,列为乡镇工作考核和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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