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作出决定在全省开展向陈建星同志学习活动
2012-05-29 13:14 来源:
   为表彰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刻挺身而出,毫不畏惧地与歹徒搏斗的青年农民工、共产党员陈建星,在全省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12月20日,河南省委作出关于在全省开展向陈建星同志学习的决定。
  陈建星是滑县人,200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外出务工,2005年春节后到河南省金鑫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第四直属公司武汉办事处工作。 2008年10月29日21时15分,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李明洁回校途中被三名歹徒围殴抢劫,正上夜班的陈建星外出购买机器配件,正好路过此地,在口头制止无效的情况下,立即冲上去与歹徒进行搏斗。穷凶极恶的歹徒持刀向他猛刺。陈建星的胸部和左腋下被各刺一刀,鲜血喷涌而出,但他毫不退缩,一面死死抓住歹徒不松手,一面大声呼喊求助。歹徒被他舍生忘死的气概所震慑,仓惶逃离。李明洁获救了,3名犯罪嫌疑人当晚即被警方抓获,陈建星同志却因失血过多,伤势过重,当场昏迷,生命垂危。闻讯赶来的工友立即把他送往医院,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全力抢救和精心护理下,陈建星同志脱离了生命危险,11月15日康复出院。
  陈建星同志的英雄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陈建星的英雄壮举,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牢记宗旨、始终保持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当代河南青年高尚思想境界、良好精神面貌的具体体现。陈建星是全省青年的时代楷模,是我省农民工的优秀代表。为褒扬英雄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在全省形成崇尚先进的社会风尚,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向陈建星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指出,学习陈建星同志,要学习他大义凛然、嫉恶如仇的优秀品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敢于扬善惩恶、匡扶正义,努力培育和弘扬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学习陈建星同志,要学习他无私无畏、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人民,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不怕牺牲,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陈建星同志,要学习他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高尚风格,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扶危济困,帮助他人,奉献社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开展向陈建星同志学习活动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陈建星同志的英雄事迹,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推动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开展向陈建星同志学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各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在广大外出务工人员中广泛宣传陈建星同志的英雄事迹,激励广大务工人员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为家乡、为河南添光彩。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陈建星同志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中原、实现中原崛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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