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银监分局“四抓四促进” 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2012-05-29 12:01 来源:
一是抓教育,促进监管人员自身水平的提高。通过组织监管人员学习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使监管人员进一步树立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为己任,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自觉贯穿于各项监管工作之中,形成了反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重点业务监管,促进银行业机构各项业务的规范开展。监管工作中,密切关注商业银行的授权授信管理、票据承兑贴现、贷款核销、不良资产处置、基层装修等商业贿赂易发环节。发现苗头问题,及时进行延伸检查,并将情况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挖掘背后隐藏的贿赂案件。
  三是抓高管人员的监管,促进其依法合规经营。狠抓对高管人员的行为监管,在现场检查的进点会谈过程中,监管部门把听取该行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部署、进展、效果等作为重要内容,实地了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导,增强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促进其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
  四是抓制度规范,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监管工作中,注重查找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被监管机构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违规、违纪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并以此促进银行业机构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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