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2020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补短板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协同机制更加顺畅,执纪办案规程更加规范,派驻监督效能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如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立案46件,党纪政务处分38人,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66人,同比均明显上升。
市委书记刘南昌在七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要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加强巡察上下联动,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为了实现以改革实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七届市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坚定稳妥深化“三项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要做实双重领导体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规范县(市、区)纪委向市纪委报送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线索,落实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杜绝报告不及时、不全面、甚至不报告的问题,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
二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健全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定期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健全监督执纪协作区“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功能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工作的跟进指导,推进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三要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四要启动报告专项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统一要求,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拓展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有效性,是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的内在需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会部署,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稳妥深化“三项改革”,推动监督体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