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大,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灵宝市阳平镇坡底村原村委会主任杨博文虚报套取财政资金、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问题。2015年1月,杨博文在救灾款项的上报和发放过程中,违反规定将7名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村、组干部亲属,作为救助对象上报,并领取救灾款7000元。2012年至2014年,杨博文先后6次套取“一事一议”资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85975.5元,用于村务支出。2012年2月至2015年2月,杨博文将应纳入镇财政账户统一管理的26900元村集体资金,坐收坐支用于村务开支。2018年8月15日,杨博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陕州区西李村乡吴家炕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红超、原村委会主任韩宝峰违规个人决定村集体重大事项、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李红超未经村集体研究,直接安排确定危房改造户,韩宝峰在明知决策程序违规且部分危房改造户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同意李红超的错误决定,并参与实施,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申报成功。2016年,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李红超与韩宝峰商议后,未经村集体研究,直接作出决定。2017年,在肉牛养殖到户增收项目中,李红超与韩宝峰商议后,坐收坐支卖牛收入11.135万元,用于养牛费用的支出。2015年,在助学困难救助项目中,李红超未经村集体研究,直接确定救助对象,引起群众不满。2018年6月5日,李红超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韩宝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卢氏县朱阳关镇漂池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志军虚报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0年7月,王志军以顶名冒领的方式套取移民搬迁补助资金1万元。2015年12月,王志军以顶名冒领的方式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万元。王志军还有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6月14日,王志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从通报的典型案例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对党中央的三令五申不管不顾,顶风违纪,向扶贫领域的项目资金“伸黑手”。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惩。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将通报精神传达给所属党员干部,加强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增强严守纪律规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专项治理,围绕资金拨付、项目备案、信贷监管、行业扶贫政策落地等环节,深入排查权力运行关键点和廉政风险点,健全防控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