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大机关进行了巡察,9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人大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引领力不强,理论学习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1.学习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一个月时间(9月14日—10月14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机关党员干部记录学习笔记10000余字,撰写心得体会2篇。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督查,对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各支部负责对所属支部党员进行日常检查,督查结果计入党员积分,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三是开展了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测试,考试结果计入党员积分。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人大工作结合不紧密,研讨交流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总支重新召开以“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为主题的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机关党总支书记对发言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研讨活动,不走过场,正真入脑、入心。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测试,既掌握了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情况,又加深了机关干部理论学习与自身工作实践的思考。三是认真学习《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推动主题教育与深化“学习、调研、检视、整改”相融合,使守初心、担使命成为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二是深入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强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了一次意识形态知识专题学习。四是在《今日义马》、云上义马发表新闻稿件,第三季度完成5篇,第四季度完成4篇。五是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平台,每周对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在机关范围内进行通报,人均积分达42分,学员活跃率进一步提高。六是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平台,开展了党的创新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观念集中教育,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
(二)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质量需要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领会、严格把握党内政治生活的标准。二是召开人大机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逐条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坦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三是建立了党员言行负面清单,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四个意识”。四是根据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按照每月1次党总支会议、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1次党课活动健全会议记录。
2.对退休党员的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充分考虑老干部实际,已建立老干部工作群,探索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便于操作的活动形式,及时组织老干部加强政治学习,了解市委精神和全市重点工作,围绕乡村振兴等开展调研视察,激励退休党员时刻保持思想的先进性。二是加强对老干部阵地平台的建设管理,充分利用机关老干部活动室,根据老干部兴趣爱好特长,建立书画、运动等活动小组,并加强联系服务工作,确保老干部经常联系沟通。三是加强对老干部的关怀关爱,重大节假日坚持慰问老干部,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他们在生活中的困难,用心用情做好服务工作。
(三)关于“履职尽责标准不高”问题(即书记专题会要求)
1.人大代表建议督办有形式化倾向。
整改情况:一是 10月12日至10月20日,扎实开展现场督办活动。按照“统一组织、合理安排、分组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人大常委会成立7个督办组,由对应的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委室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参与,重点检查承办单位计划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办理;办理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等内容。七个督办组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建议办理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有效加强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二是坚持跟踪督办,通过电话催办、上门督办、会议督办、调研、视察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保证建议办理质量。对代表不满意件,及时督促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方案,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研究解决,暂时还不具备条件的,尽量创造条件想办法予以解决,使更多的建议落到实处。
2.调查研究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改进调研方法,到矛盾多、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掌握民情,了解实情;通过召开座谈会、网络平台、群众信访等形式,充分听取服务对象、一线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选择不同调研对象,保证调查的客观性。10月份,完成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议题4项,形成调研报告4份。12月份,已完成常委会议题4项,形成报告4份。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列席常委会72人次。二是高度重视调研成果转化。进一步深化调研报告、细化整改措施,坚持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尽快将调研成果落实、落细,切实转化为工作的实际举措。通过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人大机关巡察整改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0月30日,已印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意见至政府相关部门。计划在2020年4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调查研究中,坚决反对走马观花、浅尝辄止,做到“身到”“心到”,切实掌握真实情况。
3.引导组织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方案,扎实开展11月份的“代表活动日”活动,组织各代表小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履职评议、全会精神宣讲等活动,深入各选区,了解社情民意,至少提出1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二是开展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创建工作督查活动2次,全面深入了解各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查阅代表履职档案,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三是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助力乡村振兴 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根据代表结构、工作性质、专业特点等重点,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代表开展活动提出不同要求,充分发挥代表的宣传引导、桥梁纽带、示范引领和监督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160余名各级代表积极响应、全面参与,立足本职岗位、专业特长,围绕乡村振兴听民声、提建议、办实事,累计提出各类意见建议220余条,通过资助贫困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争取项目资金扶持、义诊医疗、法律咨询等方式,力所能及地为选民办实事好事370余件次。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第四季度工作计划。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明确会议主题,深挖、剖析制度盲点,廉政风险点和问题苗头,筑牢党风廉政防线。三是认真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通过观看廉政专题教育片、上廉政党课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树立起抵御名、权、利诱惑的坚固防线,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人大干部队伍。四是主动配合做好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关工作。
2.廉政谈话开展不够经常,形式大于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提高人大机关党员素质。结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二是按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将廉政风险点纳入必谈内容。制定廉政谈话安排表,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1次,规范统一廉政谈话记录格式,明确专人汇总廉政谈话记录,确保人大机关党总支廉政谈话经常化、记录规范化。三是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找准、找全、找实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做好及时整改。累计查找风险点23个,制定整改措施23条。
3.基层人大代表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身体力行中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做好表率。二是持续提升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意识。以11月的“代表活动日”活动为契机,引导人大代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熟悉宪法和各项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懂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水平。三是不断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通过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评估制度、实施选民评议制度等方式,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对于不能依法有效履职的代表实行依法有效制约,打通代表出口。
4.机关内部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新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落实的通知》,废除《党建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人大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严格遵循制度办事,将制度规定要求落在实处。注重加强对机关各项制度要求的学习,严格遵照制度办文、办事,提高执行力。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尤其是日常考核、评价机制,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在考核评价中要有所体现,有效防止“制度空转”。四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2020年第四季度党费共计7494元,已上交市直工委对公账户。五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对照党的基层党组织应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更好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问题,责令有关人员据实说明情况,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清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马上整改,健全手续。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不发生类似现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832678;电子箱ymrdyx@126.com
中共义马市人大机关总支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