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迟到”的退款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卢氏县纪委监委

“大娘,我们是县委第三巡察组的,这是由扶贫公司退还给您的2000元钱,请您收好。”“同志,大冷的天,你们上门给我送钱,真是太感谢了!”这是近日发生在卢氏县文峪乡石桥村四组张月芹家的一幕。

事情要从2023年11月开展的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说起。本轮巡察,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远达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巡察组发现该公司的子公司扶贫公司管理的一笔贫困户周转金借出和归还的金额不相符。事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巡察组丝毫不敢耽搁,立即行动,查阅资料、走访调查。

据了解,2020年7月,文峪乡通河村贫困户张广周使用周转金4.8万元,后张广周归还周转金5万元。依据《卢氏县贫困户带贫新型经营主体贷款周转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贫困户使用周转金无利息、无相关费用。为此,三年多来,张广周多归还的周转金2000元一直“躺”在扶贫公司的周转金账户里。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县委第三巡察组立即给远达公司下达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将多收取的2000元退还给张广周。

钱要回来了,可是还给谁又成为摆在巡察组面前的一道难题。

2023年3月,张广周病故,张广周家有老母亲郭秀兰和一个长年在外打工的儿子张亚飞,其母亲由姐姐张月芹和妹妹张书芹轮流赡养。面对这一现状,巡察组多方设法与张月芹、张书芹和张亚飞取得联系,三人均表示自愿放弃钱款领取并写出承诺书,同意将2000元退还给其母亲郭秀兰作为赡养费。2024年1月17日,远达公司安排专人和巡察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张书芹家中,在张广周姐姐张月芹和妹妹张书芹见证下将2000元退还给其母亲郭秀兰本人。

“群众的呼声就是巡察的方向,今后我们将继续站稳群众立场开展巡察工作,持续关注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不断提升老百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岳向东表示。(李建峰 景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