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征求意见函已收悉,经核查,以上5名同志未因违纪违法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无被县纪委监委立案待处分信息。”近日,卢氏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今年以来,卢氏县纪委监委聚焦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代表评选、评先评优等,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明确办理流程,规范意见反馈,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截至目前,共回复廉政意见3600余人。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联合会审机制,明确规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受理范围、反馈内容和要求时限。采取归口管理、层层把关、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的方式,对收到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审理室、案管室联合“会诊”,在综合提出的审查情况基础上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正式函复相关单位。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表、复函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根据每次办理情况建立电子台账,确保有据可查。
同时,对廉政审查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不断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苏芮 李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