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是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制度,必须长期坚持、认真执行。
第三条 建立和实行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是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市纪委常委会和委机关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第四条 市纪委常委会要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灵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灵宝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关于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把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常委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市纪委常委会的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原原本本学习领会,认认真真讨论交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提出具体落实建议,集体研究形成贯彻落实的措施意见,共同推动第一议题的贯彻落实,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带好头。
第五条 机关各党组织要根据市纪委常委会部署,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将第一议题所学内容,作为党组织学习的首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党课辅导、主题党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等形式,推动党支部落实常委会关于第一议题的决定意见。各市委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工学实际,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把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所学内容和有关要求,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指导推进工作的第一要求。
第六条 市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弘扬优良学风,在积极主动参加党支部集体学习的同时,紧密结合岗位职责,精学细读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内外网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行认真思考和讨论交流。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七条 认真做好第一议题的会前准备。市纪委办公室、调研室等相关部门根据市纪委书记、书记办公会议的意见或其他班子成员的提议,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要求,提出第一议题内容建议方案,经书记审定后,及时将第一议题纳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议题范围,并备好相关文件材料,提前送达各班子成员学习思考。对有落实任务的议题,涉及的分管班子成员和牵头部门要围绕第一议题先学一步,提出初步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
第八条 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后,市纪委办公室、调研室要根据常委会关于第一议题的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对决定的第一议题事项落实执行情况加强跟踪督查,开展专项督查,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对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要严肃问责。每季度汇总第一议题的落实情况,督查结果定期向书记专题会议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在机关内部公布,确保常委会关于第一议题的决定落到实处。
第九条 本制度由市纪委常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调研室承担。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