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区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10-30    来源:湖滨区纪委监委

十三届湖滨区纪委三次全会

第二次大会工作报告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志彬

(2018年2月23日上午)

我代表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刚才,亢哲楠同志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对我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认真抓好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级纪委工作部署,聚焦迎接服务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传导压力严问责,夯实“两个责任”。一是落实双报告制度。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晰权责,夯实责任。全区各单位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74份,先后组织乡(街道)和区直13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两次向区委和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和评议。二是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对全区44名县级干部、316名科级干部完成廉政档案更新。出台《湖滨区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52家单位、316名科级干部就本人婚姻、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7个事项,进行报告。三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按照《湖滨区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督促全区各单位经常性的开展廉政谈话,全区各级各单位共分级开展廉政谈话150余次、500余人次。四是发挥职能强化监督。积极参与换届风气监督,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围绕脱贫攻坚加强监督检查,对扶贫资金、政策和措施、干部作风进行多批次的督导检查,压实乡、街道党委和行业部门的主体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五是强化责任追究。紧扣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大气污染防治中,因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问责,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

(二)廉洁教育筑防线,弘扬清风正气。一是注重家风家规。大力开展“两学一做”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重视家风家教,弘扬清风正气。组织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街道、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家属,先后到河南省廉政教育基地和三门峡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收效显著。二是坚持以考促学。组织党规党纪知识考试78场3000余人,参与党规党纪微信答题7次1.1万余人次,在以考促学的基础上,实现了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规党纪学习考试的全覆盖。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全区开展警示教育的密度、广度和力度达到了历年来的最高。共召开警示动员会议45场,专题民主生活会48场。对问题比较突出、案件较为集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在案发的乡、街道召开5场警示教育大会,集中通报案件43起,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在全市首先编辑出版了《警示教育读本》。该读本共10万字,分为忏悔录、典型案件、党规党纪三个模块,通过精心筛选,做到各部门、各单位都有“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警示教育案例,乡、街道、村都有典型案例,发至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讨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四是加大曝光力度。出台《湖滨区违纪案件通报曝光规定》,明确对七类违纪案件一律进行内部通报。2017年共印发通报40期,通报案件58件。通过清风湖滨微信平台曝光案件10期,涉及人员55名。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2017年,共审核57名同志,否定1人。通过多种形式通报曝光案件60余起,收到了“查出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五是营造良好氛围。在中央、省、市媒体网站刊发稿件260余篇,其中省纪委网站10余篇,市纪委网站40余篇,《中国纪检监察报》2篇。“清风湖滨”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信息70期300余条,最高点击率2358次,成为同类纪检监察官微的佼佼者,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以案促改严治标,构建拒腐屏障。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突出工作重点,丰富载体,创新工作举措,采取“选、剖、宣、延”工作法,推进工作精准化。一是典型案例筛选切合实际。紧扣基层特点和群众切身利益选择危房改造、基层微腐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案件30个,以案发单位为重点,向11家案发单位下发了《以案促改通知书》,指导全区67家非案发单位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二是问题剖析精细深刻。创新“九个一”工作法,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举行警示教育、撰写心得体会、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建立问题台账、开展民主测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等举措,把以案促改工作引向深入。区、乡两级先后召开35场警示教育大会、70余次民主生活会、手写心得体会和对照检查材料600余份,执纪审查后续效应得到有效发挥。三是集中宣讲入脑入心。创新载体,抽调精干力量组成3个宣讲团,聚焦典型案例,宣讲法律法规、解读党规党纪,在全区开展6次“以案促改”集中宣讲,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得到了市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四是以案促改向下延伸。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向社区、村级延伸,全区47个行政村、25个社区支部,全部按要求参与所在乡、街道以案促改工作,实现了工作全覆盖。省纪委预防腐败室主任祁建峰等在三门峡市调研时,对湖滨区以案促改工作成效延伸到社区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坚持不懈正作风,深化效能革命。一是深入开展“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效能革命”活动。开展了“五个一”,即开展一次主题大讨论活动,共收集归纳整理问题台账五大类9个方面整改措施20条;举办“我为效能革命献一策”征文,收到各类稿件306篇、刊登18篇;建立一本“效能革命”问题台账,接受群众来电投诉3起,来人投诉1起,已全部办结,办结市活动办交办的诉求件28件,满意率达80%以上;每月开展一次“大家评”活动,28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承诺,80家单位分四批进行网络群众满意度大家评,对排名前三名和后三名单位全区通报,共通报8家单位,约谈主要领导8人。二是持续发力检查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盯紧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抓住关键节点,节前发通知提醒、节中暗访检查、节后严格问责。开展明察暗访16次,发现疑似公车私用、公款消费线索8起,逐一调查核实。有针对性开展购买高档白酒、出入私人会所专项治理,持续正风肃纪。三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监督“四风”问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开通了党风政风网络举报和“四风”随手拍微信举报平台,共受理群众举报11起,已全部办结;承办上级批示件6起,已全部调查核实。四是组织开展“三严三强化”活动和“严纪律、改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活动。下发了“三严三强化”活动《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和《“严纪律、改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明察暗访6次,查出违反工作纪律19人,下发专题通报6期。对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的问题立案审查,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约谈5人。五是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小金库回头看等专项治理,10个单位、19名党员干部主动申报办企业情况,核查公职人员办企业信息152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28份、74份,排查出基层党组织84个、失联人员95名。重点监督检查28个单位,发现问题线索17条、涉及6个单位,发放“小金库”排查调查问卷760余份、收集建议15条,召开座谈会28场、谈话100余人次。

(五)力度不减惩腐败,保持惩处高压。围绕服务和保障十九大胜利召开,开展信访举报大起底,做到问题线索零积压。集中力量办理疑难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矛盾。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88人次,批交转办信件145起,办理市纪委交办件10件,办理中访件5件,办理信访老户问题11件,排查信访苗头21起。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遏增量、减存量,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1件,函询谈话25件,初核案件25件,新立案件4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1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释放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强烈信号。

(六)高悬利剑常震慑,发挥巡察作用。全年开展常规巡察2轮,参加市委“脱贫攻坚巡察”1轮,对10个单位进行了政治体检,共发现问题206个,移交区纪委问题线索20件(含拟移交问题线索16件),已处分党员干部2人。完成省委第十巡查组对我区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除1项正在整改外,48个任务全部整改完成;共办理移交问题线索74个,处分党员干部20人。

(七)推进改革聚合力,扎实推进监改。区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区委书记作为“施工队长”亲力亲为,协调工作中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办公用房等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为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基础。区纪委积极履行好改革试点办公室职责,带头做好综合协调、组织转隶、纪法衔接、宣传报道和保障服务等工作。改革试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可喜的成果。1月9日,我区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五到位”任务,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区纪委监委共同设立15个内设机构,其中,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达到12个,占内设机构数的80%;执纪一线人员编制占纪委监委编制数的75%,更加聚焦监督执纪,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建设向全覆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积极稳妥推进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共向全区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62家单位和部门,实现了向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

(八)严格监管筑铁军,凝聚工作能量。印发了《湖滨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区纪委监察局机关介绍信制度》《因公授权联系工作的程序规定》等制度。对纪检干部实施严格的管理、严格的教育、严肃的惩处,全年共查处3名违纪纪检干部,对2名纪检干部进行函询。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深入开展。邀请名牌大学专家教授、省检察院、陕西省纪委相关领导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高规格培训。组织4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武汉大学党规党纪专题研修班,层次之高、人数之多、范围之大在全区尚属首次。创新实施划片学习法,把全区34个纪委(纪检组)划分为4个学习片区,纪委常委任组长,成员单位轮流“坐庄”,纪检干部依次“主讲”,均衡推进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共开展3轮12次学习,此举受到省纪委关注。举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讲守做”演讲比赛,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

过去的一年,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对党的事业忠诚负责,也对党员干部关心爱护;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力正风肃纪、深化标本兼治,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效能革命,助推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得益于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付出。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监督问责偏少、偏软,压力传导不下去。二是执纪审查工作方面,群众身边的违纪案件屡禁不止,查处有影响和典型的案件较少。三是作风建设方面,个别干部执行廉政规定不严,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婚丧嫁娶、公车私用等以权谋私、以职谋私现象禁而不绝。四是巡察工作方面,缺乏“常专为主”。主要是以“常规为主”,巡察批次较少,巡察间歇较大。五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创新精神不够。由于工作人员少、任务重,一些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明显。尤其是在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下,应对新问题的工作方法不够多、措施不新、亮点不明显。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8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区加快转型创新发展,发力“三次创业”,建设“五个湖滨”、开启新时代湖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建设省际中心城市,打造“五个湖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打造风清气正好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紧围绕保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坚决贯彻落实。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各级纪委要把协助党委(党组)修复优化政治生态作为首要任务,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侵蚀;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蹄疾步稳推改革,构建监督监察新机制

推进深度融合。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后,要把工作重心转向抓深度融合,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实践探索监察运行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积极推动人员整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确保成立后的监委顺畅运转。

健全监督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融合、对接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加强研究,着力解决如何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推进有序高效的问题;如何推动机构融合、职能融合、人员融合,形成工作合力的问题;如何推动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尽快形成成熟的工作体制机制的问题;如何充分运用各种调查权限手段,提高工作实效的问题等,并予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三)持之以恒正作风,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一寸不让、抓出成效。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综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深化效能革命,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坚决问责,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地方或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以上率下反对特权。把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坚决遏制特权行为滋长蔓延。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始终牢记为民初心,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

(四)正风肃纪强教育,凸显铁规禁令约束力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巩固党规党纪知识考试常态化制度化成果,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强化警示教育的镜鉴作用,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严格坚守纪律准绳。党章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既是管党治党的对象,也是管党治党的主力,要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区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党员干部担当更大责任、做出更大贡献。

(五)力度不减严惩治,巩固反腐倡廉好态势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综合考虑违纪问题的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现实表现等因素,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政策界线,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做到宽严相济;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关口前移、防患未然,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精准有效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效,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坚决遏制增量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要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同时,也要严厉查处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的行为。建立办案信息查询平台。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强化党组织防逃追逃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避免和防止外逃事件发生。

(六)以案促改见真章,探索惩标治本新途径

明确目标,健全机制。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即将出台的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和实施办法,着眼于强化惩治和威慑、强化监督和制约、强化教育和引导,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上同步发力、一体推进,通过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制度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实际成效。

抓住关键,强化保障。紧紧扭住选好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问题、着力整改提高、注重完善制度等关键环节,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筛选一批扶贫领域、环保领域等重要部门和领域的典型案例,作为开展以案促改的重点,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七)聚焦民生护民利,整治小贪微腐赢民心

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全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为兑现党对人民的承诺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重拳出击整治“蝇贪”。坚决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腐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督查严肃问责。紧盯群众通过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党委、纪委(纪检组)要深入基层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八)提升站位敢亮剑,推动巡察效果再提升

增强巡察监督实效。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建立完善巡察联动机制,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建立党委统筹推动运用巡察成果机制,推动成果运用落到实处。

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做到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敢于较真碰硬,善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真正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突出监督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以威慑“关键少数”促进大多是紧起来,以关注重点事带动基层建设强起来,以解决重点问题推进基层管党治党严起来。加强工作创新,创新组织形式,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板块轮动和系统联动相结合;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等单位的协调协作机制,完善巡察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注重整改督查,对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假整改、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九)传导压力严问责,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

抓牢主体责任。压实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向下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抓住“关键少数”,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加强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和执纪监督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标,督促党组织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压实监督责任。加强对乡(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其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推动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强化监督职责,发挥好“探头”作用。

严肃责任追究。用好问责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特别是对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错失工作时机、耽误工作进程的,要首先严肃问责,给予曝光。要定期开展问责情况专项检查,对该问责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三、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新时代,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这个新气象新作为首先是全面从严治党要开创新局面。”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带头示范、做好榜样,在落实“六个相统一”重要经验上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体现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在新时代管党治党中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一)忠诚担当明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七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的“五个确保”和“五个强化”要求,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秉持高尚情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认真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二)强化学习提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以学习本领的提升,带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本领的全面提升。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高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水平。要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要强化担当精神,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率先垂范带队伍。区纪委常委会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加大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把机关制度建设全覆盖作为一项重点,让制度覆盖机关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各部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严管厚爱。突出政治功能,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

(四)锤炼作风促实效。要敢于坚持党性原则、坚持真理,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执纪监察正作风、执纪监察强党建、执纪监察促发展、执纪监察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自觉做到履职为民。要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干事创业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勇于革新铸铁军。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和内控机制。对违反工作规则和“五个不准”的要严肃处理,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绝不姑息的决心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湖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