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宝市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创新机制、精准施策,全力保障乡村振兴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专班统筹、部门联动、全域覆盖,构建“1+3+N”监督体系,由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财政、农业农村、审计三部门协同发力,巡察办、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多维度延伸监督力量,形成“问题联查、数据联享、整改联推”的工作闭环。
在具体实践中,该市纪委监委强化问题导向,聚焦资金流向、项目落地、责任落实,推行“三查三核”,即查资金流向、核项目真实性,查实施进度、核建设规范性,查责任落实、核监管实效性。通过查阅账目凭证,实地走访项目现场,比对资金数据3万余条,筛查异常数据127条,精准锁定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等问题。同时,邀请审计专家、农业技术人员参与审查项目,提出专业整改建议,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15个乡镇、3个职能部门开展督导,推动整改问题40余个。
聚力大数据赋能,该市纪委监委推动市财政局搭建“乡村振兴资金大数据监管平台”,归集财政补贴发放、项目申报、乡镇收支等数据,构建“资金链—项目链—责任链”全流程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筛查资金异常拨付、项目重复申报等异常数据90余条,挽回损失15.92万元。同时,督促全面公开惠农惠民补贴政策标准、发放对象及项目资金申报、审批、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
着眼于主动施治、标本兼治,该市纪委监委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对照自查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全流程准入标准,从源头过滤不合规项目及资金申请;督促对在批在建项目及待审批补贴资金进行全面动态监管,确保各环节规范透明。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结合第三方评估强化整改质效验收,确保整改到位。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聚焦问题多发领域,通过常态化大数据分析、基层调研等方式摸排潜在风险,督促推动责任单位主动堵塞制度漏洞,将监管端口前移至政策执行初期,变“问题倒逼整改”为“预判前置治理”,从源头避免违规问题发生,让乡村振兴资金真正成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助推器”。(樊鹏飞 马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