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举报石某某在乡镇负责有关项目期间收受开发商好处有关问题的检举控告失实……”近日,卢氏县纪委监委为一名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近年来,卢氏县纪委监委着力构建常态化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的强烈信号,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查处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行为及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明确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的具体分工,查处诬告陷害、不实举报及澄清正名行为的具体程序。对收到的举报线索,经过初步核实、集体研判、严格审核,属于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遵循“谁办理、谁反馈、谁澄清”的原则,根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澄清对象本人意愿等,视情况灵活选择会议澄清、发函澄清、通报澄清或当面澄清,以及向所在单位“一把手”反馈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澄清工作始终,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和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方式,对澄清对象进行跟踪回访,在思想引导、工作支持、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确保正名到位、回访到心。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2件恶意举报案件,批评教育1人,移交公安机关1人,为3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发布典型案例通报1期。(薛卓华 李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