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网站】三门峡市:扎牢以案促改“铁笼子” 取信于民赢民心

发布日期:2019-11-11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对不起村民的信任与重托,在任村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设立账外账,违反原则、违反制度……”在灵宝市五亩乡鱼村党支部举办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活动上,被开除党籍的王某发自肺腑的忏悔,触动了在场的乡镇和村组党员干部的心。

近年来,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围绕侵害漠视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助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8年以来,全市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954场次,受教育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1.3万余人次,先后有36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并上缴违纪所得。

湖滨区庭审教育现场

用好“案”这个“教材”。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以案明鉴,以案施教,是开展专项以案促改的重要环节。

灵宝市纪委监委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处分决定、宣读忏悔书等形式,增强警示教育有效性。市纪委监委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开展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暂行办法》,把警示教育“搬”到庭审现场,湖滨区围绕查处的两名村干部违规套取土地补偿款的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全区3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到庭审现场旁听审理;灵宝市采取“当众宣读处分决定+以案说纪说法+现场警示教育”模式,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延伸至基层,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卢氏县组织300余名乡村干部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职务犯罪和恶势力犯罪案件庭审……

用好“促”这个手段。灵宝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把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作为建立制度机制的重要内容,督促党员干部查摆存在问题,剖析案发原因、过程和危害,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乡村工作特点、难点和痛点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组织生活会这一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来堵塞漏洞、剖析原因,改进方法、促进工作。去年以来,全市基层组织共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1341次,真正找根源、建机制、守制度,坚持纪在法前、多提醒早拉袖子,让以案促改起到制度性的作用。

灵宝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核预算单位报账员通过网络上传的原始发票扫描件。

达到“改”这个目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抓常抓长,多措并举,综合施治。

该市各级党组织把整改突出问题贯穿基层专项以案促改全过程,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控权等环节,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去年以来,整改突出问题762个,修订、完善制度679个,切实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改的效果。渑池县仰韶镇针对征地拆迁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明确规定凡涉及土地征用丈量的,一律由专业公司GPS测绘;凡涉及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的,一律由镇、村干部逐级签字,从制度上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灵宝市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整治工作,市财政代管资金账户集合资金2.2亿元,施行高效、透明的集中支付制度,在制度上给财政资金设立了“防火墙”。

根深则叶茂,本固则枝荣。通过扎实开展全市基层专项以案促改,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队伍生机焕发,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乡村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党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夯实。(三门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