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了几笔 毁了一生

发布日期:2019-05-21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2019年4月12日,一纸判决书在灵宝市林业局引起震动:

灵宝市林业局原财务人员翟江申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消息一出,熟悉他的人都大吃一惊,这个平日里稳重少言、办事勤快的年轻人怎么了?

2018年9月,灵宝市纪委监委收到市审计局移交的反映市林业局原财务人员翟江申涉嫌贪污的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11月22日,灵宝市纪委监委对翟某申立案审查。

“那时候,我发现有人拿来报账的票据汇总单上只填小写的金额,当时就产生了篡改报销金额的想法,一直在寻找机会。直到5、6月时,我才有了机会篡改,之后也没人发现,我就一直这样,有机会就篡改,套取公款。”2013年2月,时年26岁的翟江申这个看似“聪明”的发现,让他迈出了犯罪道路的第一步。

“2013年6月第五号记账凭证,零星票据汇总单用途写的是A4纸换硒鼓,领导签字报销的金额实际是100元,后附单据1张,我把金额篡改为2100元,把零星票据汇总单上的附单据1张改为21张。所附的21张票据,都是我开的电脑耗材店的发票。”在灵宝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与翟某申谈话时,他找出了自己篡改的第一笔单据,说清了当时的情况。

利用发票报销大小写金额栏前的空白处进行篡改,百位数字前添加千位数字,报销人得到实报金额,虚报金额装进自己的口袋。数字前加上1、2、3进行篡改,便有金额1000元、2000元、3000元不等的进账。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作为报账员,翟江申自己经手需要报销的票据很少,看到经常来报账的同事张晋科,便把这个“诀窍”悄悄告诉了他,之后两人屡次操作从中牟利。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翟江申在担任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张晋科(另案处理),以篡改报销凭证汇总单、增添虛假报销票据方式,累计作案63起,共计侵吞公款81600元,其中翟江申分得赃款52600元。

2019年1月25日,翟江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张晋科受到开除公职处理。4月12日,翟江申因犯贪污罪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聪明反被聪明误,贪污公款终获刑。翟江申当初“自作聪明”涂改几笔,虽然一时牟取小利,却毁了自己年轻的一生,为履历涂上了无法消除的“污点”。

“靠着自己的努力,我渐渐可以在工作上独当一面,却因抵挡不住物质、金钱的诱惑,动了歪心思。”回看来时路,翟江申悔不当初,“感谢组织的调查,让我迷途知返,避免犯下更大的错误。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也希望年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我为教训,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走好人生路”。

“翟江申案件反映出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存在漏洞,事发后,我们就市林业局落实财务制度不严格、对开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没有对财物账据进行监督检查等问题,对主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并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灵宝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三门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