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市供销社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传达《河南省纪委监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清明将至,市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要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严禁以个人名义到各县(市)区供销社接受宴请。机关和社直各单位要做好清明假期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无缝对接,值班要在岗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