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巡察整改监督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信息通报、反馈会商、线索快办、督查督办、整改评估”五项机制,推动形成衔接有序、联动互通、协同高效的巡察整改全周期监督闭环。
建立巡前信息通报机制。纪检监察工委第一时间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通报关于被巡察党组织的信访举报、检举控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及日常监督等情况,助力巡察组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做足“提前量”。
建立巡中反馈会商机制。纪检监察工委、巡察组集中会商,对巡察报告逐字逐句推敲修改,把好政治关、文字关、事例关、建议关。纪检监察工委全程列席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会议,审核把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台账,对整改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巡察整改高质高效。
建立巡中线索快办机制。纪检监察工委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可查性较高的问题线索,从违纪事实、问题定性、支撑材料等方面逐项研判,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有效解决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不精准、可查性不强等问题。开通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处置“快车道”,纪检监察工委对内容具体、群众反映强烈、违纪事实清楚、可查性较高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实现巡察发现问题边巡边移、优先处置、快查快办,提升巡察威慑力。
建立巡后督查督办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查”。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小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落实落细整改措施、是否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是否针对突出问题倒查制度漏洞深化标本兼治等重点内容定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强化台账管理“督”。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执行有偏差、整改进度缓慢等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定期通报、动态销号管理,切实杜绝“纸面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建立巡后整改评估机制。严格执行《三门峡市巡察整改评估和问责办法(试行)》,坚持从严从细从实,结合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情况,按照“整改完成”“阶段性整改完成”“整改未到位”3个标准,分析研判评估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审议评估集中整改工作报告,对问题突出的被巡察党组织及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以成效评估为抓手倒逼巡察整改落地落实。(严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