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健全基层监督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关于健全基层监督体系强化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2号)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健全基层监督体系的决策部署,在基层监督体系全做实、全贯通、全覆盖、全环节上系统发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力争实现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上下贯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形成健全基层监督体系的安阳模式,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对基层监督体系建设的统一领导,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纪委大抓基层基础、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的总体要求,针对基层监督体系存在的短板,发挥现有监督资源和体制框架作用,通过做实监督主体、改善队伍结构、创新工作机制、科学配置职能、提升监督能力等手段,实现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的系统集成、全面贯通,全面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三)工作目标。2021年7月底,各单位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工作模式,为构建有安阳特色的基层监督体系新模式奠定基础。
二、推进范围
各县(市、区)
三、工作内容
(一)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实施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建立三级主体责任考核体系,实现主体责任的任务化、任务的台账化、考核的日常化、结果运用的具体化,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三级党组织的全面监督;二是建立县对乡、乡对村的监督责任履行的考核体系,压实乡村两级的监督责任;三是加强基层监督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县乡村三级监督主体绩效管理,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对县乡村三级监督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形成有效的学习培训模式。
(二)理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机制,全面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一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模式,实现派驻监督的规范化、精准化、高效化,解决派驻监督不实无力的问题;二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组工作机制,实现派驻力量的整合,提高派驻监督的实效;三是发挥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能,有效解决二级机构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实现监督全覆盖;四是实施监督检查室联系乡级片区、县级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县直单位模式,解决相互掣肘、运行不畅问题。
(三)实现基层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全面强化巡察监督质效。一是实现对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县属国有企业和乡级站所巡察监督的全覆盖。完成对所有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县属国有企业及乡级站所的常规巡察或延伸巡察,在县域全面实现党组织设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全面实施对各乡镇(街道)巡察村(社区)工作年度绩效评估,深化“以巡促治”,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四)压实上级监督主体对下级监督主体的领导,实现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全贯通。一是全面强化县级纪委监委对乡级纪委领导,实现“两为主一报告”工作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双向交流机制,破解基层监督熟人社会难题;三是建立县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三者信息共享机制、工作协作机制、力量整合机制,实现监督互动、相互协同、精准高效;建立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打通专责监督与部门职能监督;四是建立乡镇(街道)纪(工)委片区管理工作模式,强化县(市、区)纪委监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领导;五是建立村级监察工作片区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察专员职能,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压实村级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五)全面强化乡级纪委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充分发挥乡级纪委在基层监督中的骨干作用。一是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规范化、法制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纪检力量;二是建立党风政风服务监督平台,建立基层三资“阳光公开”模式,推进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管理制度,利用网络、微信群等平台实现村级事务彻底公开;三是实施县级纪委监委指定乡级纪委管辖县直单位在乡级的站所的监督,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四是建立村纪检委员和监委会管理新模式,强化对纪检委员和监委会的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充分发挥纪检委员和监委会监督作用,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六)强化权力运行风险全环节防控,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基层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实现行政事业单位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建立健全管用有效、操作性强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努力构建执行坚决、决策科学、监督到位的权力运行体系;二是建立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运行的日常监督机制,建立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机制;三是建立基层监督信息化建设新模式,实现运用大数据、网络等现代化技术提高监督质效,实现部门权力运行的网上公开,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的过程监控,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督体系发现问题、精准监督的能力;四是规范以案促改工作的形式、程序、内容,全面制定以案促改工作规划,强化对以案促改的督导、考核;强化乡村以案促改工作力度,实现以案促改工作案件全覆盖和村(社区)全覆盖,全面净化乡村风气。
四、时间安排
4月21日-7月28日
五、推进步骤
(一)细化方案阶段(4月21日-4月24日)。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台账,明确各项具体任务、具体步骤、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考核方案等内容。
(二)方案汇报阶段(4月25日-4月28日)。各县(市、区)要逐一向市纪委监委健全基层监督体系工作专班汇报工作推进方案和工作台账,结合专班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将工作推进方案和工作台账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三)全面推进阶段(4月29日-7月18日)。各县(市、区)要按照方案和台账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市纪委监委工作专班沟通联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四)中期调度阶段(5月8日-5月28日)。市纪委监委工作专班要抓好工作调度,经常深入各县(市、区)及时了解、督促指导各地推进工作。
(五)总结验收阶段(7月19日-7月28日)。各县(市、区)在推进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初步形成“一套推进方案、一套规章制度、一套典型事例、一套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市纪委监委工作专班要做好评估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