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值班制度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值班秩序、严肃值班纪律,着力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值班安排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值班带班工作,每月月底前将次月值班安排表发布至机关公示栏。值班由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按部室、派驻组、巡察人员花名册顺序排班,值班人员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原因需要调换班的,双方协商后报带班领导同意。值班室设在机关一楼东厅106室,值班电话号码5100979。
二、值班时间
机关值班实行24小时在岗,周一到周五值班分两班,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值班,非工作时间由当天值班人员值班,夏季时:12:00—14:30、17:30—次日早8:00,冬季时:12:00—15:00、18:00—次日早8:00;休息日和节假日值班分为早、中、晚三班,早班值班时间为8:00—14:00,中班值班时间为14:00—20:00,晚班值班时间为20:00—次日早8:00。
三、带班领导职责
1、按时到岗带班,夜班必须在岗,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白班原则上在岗;
2、检查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检查值班人员巡逻、接听电话、值班记录等情况;
4、协调处理带班期间紧急事务,并及时按规定程序请示报告,确保值班期间不发生任何事故;
5、对值班情况签字监督;
6、负责带班期间的其他工作。
四、值班人员职责
1、按时到值班室值班,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不定时巡查机关大楼每一层、每一房间安全状况;
3、负责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及时请示报告当日带班领导,并根据领导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
4、完成两委领导交办的工作。
五、值班工作要求
1、要保持值班电话和个人手机24小时畅通,严禁将值班电话设置呼叫转移;
2、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值班人员需在接替人员到岗并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开;
3、禁止饮酒、赌博等有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行为;
4、禁止分时段轮流值班,禁止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代班、顶班;
5、对违反值班规定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