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 关于古贤镇南韩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董改连工作失职问题的通报
2021-07-02 09:30 来源: 汤阴县纪委监委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各有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现将古贤镇南韩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董改连工作失职问题通报如下:

2013年,古贤镇南韩庄村村民史永革使用其叔叔史献宇(当时为低保户)名义,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用于自家房屋改造。2021年3月4日,古贤镇纪委给予史永革诫勉谈话处理。时任古贤镇南韩庄村党支部书记董改连对此监管不到位,2021年3月16日,古贤镇党委给予董改连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确保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拧紧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确保把严的态势传导到基层。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监督重点,使监督执纪问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对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绝不迁就姑息。

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治本功能,上述所通报的案发单位,要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案发单位所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所隶属的乡(镇)纪委负责督促指导并收集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相关材料,于7月19日前报送县纪委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汤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 汤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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