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县委5个巡察组将对3个乡镇党委、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分别为:1.井店镇党委;2.梁庄镇党委;3.宋村乡党委;4.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综合执法大队、东庄市场监管所、后河市场监管所);7.县医疗保障局;8.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9.县融媒体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围绕“三个聚焦”和县委中心工作,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着力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发现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查找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 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社保基金管理、灾后重建、“五星”支部创建等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五)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1.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情况。2.干部选拔任用情况。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4.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5.基层监督泛化问题、宗教工作情况、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等上级要求纳入巡察范围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等问题。
县委巡察组将通过多种形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包括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和巡察对象的信访举报,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重点收集掌握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纪律、作风、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县委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有专门举报联系方式,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