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秋冬季暗访组对内黄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豆公镇旺燃石料加工厂厂区地面泥泞,破碎工段污染防治设施不规范,输送带未密闭,有两罐柴油,大约6吨,未提供任何手续。该问题中的两罐柴油,大约6吨,未提供任何手续问题,被省生态环境厅王仲田厅长划线标注签批列为全省典型案件,对全县甚至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内黄县豆公镇环保所所长魏巍、环保所工作人员部瑞杰负有直接责任,内黄县豆公镇副镇长张贺军负有领导责任。
2020年12月26日,依据有关规定,经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纪委监委研究,对内黄县豆公镇党委政府、内黄县商务局、内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县通报批评,责令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豆公镇副镇长张贺军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豆公镇环保所所长魏巍、环保所工作人员郜瑞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