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这两起典型案例被区纪委监委通报!
2021-07-08 09:42 来源: 北关区纪委监委

近段时间,北关区纪委监委将市纪委监委移交“双替代”相关线索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集中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违纪问题,现将其中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灯塔路街道光辉路社区原书记刘某某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17年10月刘某某担任光辉路社区书记期间,在燃煤回收工作过程中,克扣群众财物;2020年10月向市审计局出具虚假证明材料;2016年底借用他人户籍信息购买两台美的空调,安装至光辉路社区使用,违规享受政府补贴款共计5868元。2021年5月20日经北关区纪委监委研究,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灯塔路街道县中街社区书记、主任付某违反政治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17付某在新市民街社区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燃煤补贴1000元;2021年3月,付某在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组调查期间,编造谎言,虚构事实,对抗组织调查。2021年5月20日经北关区纪委监委研究,给予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北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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