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精神病医院工作人员赵海刚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4月12日至4月28日,安阳县精神病医院借调人员赵海刚多次将单位公车开回其居住小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武玉书作为该院院长,知情未制止,负领导责任。安阳县纪委给予赵海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武玉书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