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永和镇郭奇村党支部委员、会计李燕军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7年至2018年,李燕军向村民收取村安全饮水工程款37550元、道路硬化款45200元,均未入村集体账,并坐收坐支,用于工程支出。2019年3月4日,李燕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