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发出《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廉洁过“五一”。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广泛宣传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形成驰而不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