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阳市纪委监察局紧扣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从严执纪、抓早抓小,加大查处力度,推进从严治党无禁区、全覆盖。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8件,同比上升50%;其中立县级干部案件19件,同比上升533%,处分146人,同比上升49%,立县级干部案件数全省18个省辖市排名第一。
加强组织领导,奠定坚实基础。突出主业,年初完成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调整后执纪监督机构达到13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8%,其中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8个,执纪监督人员61人,占行政编制总数的69%。推进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新配市直纪检组长35名,同时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整合市辖区区直单位派驻机构编制,各区集中调剂区直单位纪检工作人员编制,成立区直单位联合纪检工作组。着力提高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对全市160余名办案人员进行封闭式系统培训。严格落实“两报告”、“两为主”等制度,今年以来上报县级干部问题线索78件。制定了安阳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实施责任追究37起。
创新查处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在县(市、区)推行3项制度,即推行案件领办制,加大对县(市、区)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行案件督办制,实行“五定一包”,要求各县(市、区)定领导、定人员、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包结案,实行县乡联办、综合协调;推行全员办案制,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全部包案带案,实行全员办案,领导靠前指挥,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在市直机关,整合办案力量,建立办案协作区,将98个市直单位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组建为4个协作区12个协作组,综合使用办案力量。为加强对市直单位派驻(出)机构履职尽责的监督,出台专门办法,要求其定期向市纪委汇报同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情况,拓宽问题线索。延伸巡视工作作法,启动市委巡察工作,不断增强纪委监督意识。
突出查处重点,保证工作实效。大力查处“一把手”违纪问题,查处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交办“一把手”问题线索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如查处了市机关事务局原局长卞瑞峰、原书记王福星违纪违法案件、市第五人民医院原院长韩宝英违纪违法案件等。大力整治“苍蝇式”腐败,开展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案件87起,处分87人。
坚持纪律在前,强化监督问责。围绕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日常检查、监督执纪、公开曝光力度。开展市直机关工作纪律专项检查多次,发现并按照组织处理、内部通报、媒体曝光三管齐下的办法处分处理违纪人员26人,其中迟到、早退、不在岗、玩游戏等不作为、懒政怠政25人,违反“八项规定”出入洗浴场所1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17人,对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诫勉谈话)12人。对市交通运输部门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作风散漫问题进行了调查,处分处理工作人员8名,追究分管领导责任4人;对文峰区住建环保局工作敷衍、失职不作为情况进行了调查,处分工作人员9名,追究分管领导责任3人,全力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市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