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案件的‘关口’‘出口’和‘窗口’,案件审理工作必须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严格审核把关,不得有一丝马虎!”这是文峰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星华经常对科室同事讲的一句话,也是她对待工作的态度。自2018年从区检察院转隶到区纪委监委以来,她勤学苦记,秉公执纪,严把案件质量,成为该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战线上的主力军。
厚积薄发 打牢理论功底
转隶以来,刘星华深知“监察”与“检察”虽只有一字之别,但工作方式方法却大有不同,由执法到执纪执法融合,不仅仅是岗位和角色的转变,更是知识水平、思维方式的全面更新,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迅速适应新岗位。
为适应新要求,提高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她几乎将所有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她的办公桌和文件柜摆满了与业务相关的书籍。2018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大学习大融合大提升”行动中,她被评为“学习标兵”,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中,她被评为“学习之星”。
持之以恒地学习为她更好地完成纪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也使她成为公认的“活法规”。“不懂就问刘星华”成了该区纪检监察干部们的口头禅。
以训促学 提升整体能力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刘星华知道,要想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仅靠审理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执纪审查的各个环节保证质量,才能把案件办成铁案。
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水平,她利用熟练的业务知识,在机关内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逐章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规条例;为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她主动了解基层情况,整理问题清单,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进行了详细讲解,有效解决基层监督困惑。
今年以来,刘星华领学法规条例2次,开展基层业务培训16次,实现了全区镇、街道办事处业务培训全覆盖。
秉公执纪 严把案件质量
在刘星华看来,案件到底办得怎么样,审理是最后一关,既要对当事人负责,还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从事案件审理工作以来,她始终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大到案件定性处理,小到取证规范,严把各环节质量。对证据不充分不确凿的,她不留情面地退回承办室补充调查;对定性量纪存有争议的,她会听取多方意见,提出处理建议,力求不枉不纵。
2019年,她对以往案件进行自查,针对发现问题一一进行了纠正。今年9月份,审理室开展了案件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挑选典型案件,组织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案件质量互评,大家相互提问题、找不足,促进形成了“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三年来,刘星华独立或参与审理案件125件,案件质量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中名列前茅。面对成绩,她总是谦虚地说,“我们纪检监察工作要求高、任务重,作为纪检干部需要不断学习、见贤思齐,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做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才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